为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提高治疗稳定率和治愈率、维护社会稳定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新区制定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在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及流浪乞讨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免费救治的基础上,自年1月1日起,对6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全部实施免费救治,力争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门诊诊疗的患者免费规范治疗率达到%,治疗后病情稳定率达到90%以上。
实施对象为四类,一是具有西海岸新区户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二是非本区户籍,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持有本区居住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三是由民*医院诊治的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四是具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已经发生伤害他人或自身行为、以及有伤害他人或自身危险的,由公安部门()医院诊治,暂时查找不到监护人的精神障碍患者。
方医院为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免费救治试点工作。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对6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医保报销、民*救助、财*兜底”的救治经费保障机制。卫生健康局、精神卫生机构、当地公安等部门和镇街、村居等基层组织、单位要广泛宣传,彻底调查摸底,对工作人员免费培训等措施为符合要求的患者提供免费救治。
方案要求做好项目保障工作,建立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落实责任,成立督导考核小组对项目进行督查考核评价、资金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违规诊疗、不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