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服务内容
(一)患者信息管理
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二)随访评估
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制力等;询问和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
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
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务,能被劝说制止
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务,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务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5级: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1.哪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以享受到健康管理服务?
答:诊断明确并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都可以享受到健康管理服务。
2.参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能给患者和家属带来哪些好处?
答: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健康管理服务,可以得到连续的免费服务,如患者病情有变化,医务人员可以提供转诊等服务,有利于控制患者病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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