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积极破解精神障碍患者可能引发的安全稳定风险难题,把重视落实为行动,把管理完善为机制,把服务转化为措施,认真抓好不安全不稳定风险化解,有效预防和遏制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推行综合保险保障措施,破解肇事(祸)损失难买单的难题
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造成第三者人身或财产损失,降损和赔偿难是维稳中的难点问题。为有效防范和解决精神障碍患者特殊群体可能带来的突出治安问题,严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最大限度减少因肇事肇祸行为造成社会和第三方的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云龙县委*法委在今年10月,会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龙支公司,协商确定实行第三方损失保险赔付,着眼于把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有机统一起来。县委*法委投入元,为全县名精神障碍患者购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确保因肇事肇祸行为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能够得到及时赔偿,若发生精神障碍患者伤人上限可赔付20万,发生损物据实理赔。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根本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压实责任落实奖补,破解监护盲点多风险大的难题
许多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往往因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监护不尽心,导致易肇事肇祸风险增大。针对这一问题,县委*法委牵头,组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落实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和管理,确定监护人,明确权利、义务、责任。与34名易肇事肇祸患者监护人签订《云龙县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承诺书》,要求监护人切实落实好监护责任。县委*法委每年与县林草局、县民*局、县残联等部门召开易肇事肇祸患者监护人奖补工作联席会,为易肇事肇祸患者监护人落实奖补资金。年度落实奖补资金元。
实行固定住所定位管理,破解患者频繁流动增大肇事肇祸风险的难题
对那些有儿女、父母、亲属在不同乡镇、不同村委会或其它跨地区居住情况的精神障碍患者,针对其经常在不同地方行走,可能带来相应风险的问题,县委*法委、各乡镇对登记在册的精神障碍患者实行严控“行之轨迹”、把控“动之去向”,强化管控措施。在同其家属充分协商后,固定其日常居所,明确当地监护人和在异地的亲属责任,尽量压缩在患者犯病期的活动范围,实行交接监护制度。同时,组织派出所民警、村治保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排除隐患。进一步完善了重点监控和面上防控紧密结合机制,严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坚持动态排查工作常态运行机制,破解患者人数及思想行为常变增大动态风险的难题
精神障碍患者数量、肇事肇祸风险等级的动态变化,对社会危害及维稳风险也会不断变化。云龙县认真贯彻“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严格管理”工作要求,县委*法委督促11个乡镇综治办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走村入户、日常走访、定期回访等措施,常态化开展摸底排查,准确掌握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和动态信息,及时上报县委*法委社会治理与综治督导股。县委*法委社会治理与综治督导股将摸排查出的信息梳理汇总登记,及时商同民*、残联、卫健等部门落实关爱扶助、送院治疗和管理防范等措施,对每个对象实施动态服务管理。截至目前,全县精神障碍患者的底数清晰,情况明了,并实现了患者总数、持证人员及易肇事肇祸患者详情等三类状况的台账管理。
来源:大理*法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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