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质性精神障碍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严重精神障碍相关工作六十三问193
TUhjnbcbe - 2021/10/3 20:21:00
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管理、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充分发挥各级卫生健康行*部门、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医院医院精神/心理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提高防治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年版)》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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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患者的病情分类?

答:以两个维度为依据。一为风险评估,分为0—5级。二为健康状况,包括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药物不良反应及躯体疾病。病情稳定患者是指风险评估为0级、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且无其他异常的患者。病情基本稳定患者是指风险评估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的患者。病情不稳定患者是指风险评估为3~5级或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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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病情不稳定、病情基本稳定、病情稳定”这3类患者的随访间隔?

答:在这3类患者中,病情稳定的患者每3个月随访1次,病情不稳定的患者每2周随访1次。这2类患者的随访间隔是固定的,不存在疑义。对于病情基本稳定的患者,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年版)》的规定,首先每2周随访1次,病情稳定后每3个月随访1次,如果病情不稳定则每月随访1次。这样规定是因为考虑基本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已经有了变化,也许有进一步复发或恶化的可能,从而提出先每2周随访1次,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置。若经过2次随访后发现患者还是处于基本稳定状态,可以改为每月随访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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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长期居家的精神障碍患者以懒散、孤僻症状为主,除社会交往、学习能力评估较差外,其他方面都较好,可认为其病情基本稳定吗?

答:这种情况应该评定为病情基本稳定。如果随访时患者每次的表现基本一致,随访内容可以简单一些。如果几次随访情况都大致如此,可考虑其为“衰退”患者,给予每月1次的电话随访。对于慢性“衰退”的患者,还应予以康复指导,督促患者参与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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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家庭监护人担心患者发生肇祸滋事行为,白天外出工作时将患者关在家里,这是关锁吗?

答:凡是因为“非医疗”原因,限制了患者的人身自由,都属于关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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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免费体检,要求征得患者本人及其家人的同意,如果患者本人及其家人不同意体检应如何处置?可否提供知情体检告知书?

答:按照正常的工作安排,工作人员首先应把免费体检通知发送给患者或其家人,经过健康指导及说服,如果患者本人及其家人还不同意体检,可以让患者本人或其家人签署拒绝体检告知书以留下证据,记录在随访表和健康记录表档案里,这样属于规范操作。关于提供知情体检告知书,各地有不同办法,以明确告知患者及其家人免费体检的信息等,均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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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共列出了11项症状,其中出现几项就可以算作精神症状明显?

答:《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年版)》对此没有一个严格的限定。如果患者有多项症状,就说明症状比较明显:如果仅有1~2项,可能症状不太明显。实际上,即使患者只有一项严重症状,也可能导致恶性后果,如肇祸滋事行为。所以不能单纯以症状数量多少判断,还是需要有专业、综合的判断。医生可以结合症状的数量和影响程度(严重程度)来判断,即症状数量多或影响程度大为精神症状明显:症状数量相对少或影响程度小则为精神症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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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病情不太稳定的患者,基层医生是否可以联系上级专科医生进行药物调整?

答:这种情况是可以的。首先,基层医生应判断患者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导致病情出现变化等,应在规定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的剂量并查找原因进行对症治疗。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年版)》的要求,相关基层医务人员应该接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服务的培训及考核。对于基层医生,重点进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临床诊疗技术指导等,培训其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如药物剂量的范围等,在此基础上可以进行一定程度授权。基层医生联系上级精神卫生专科医生进行药物调整主要归纳为3种方式,即现场指导、远程指导(如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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