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质性精神障碍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成都人,这些病可以报销门诊费用了
TUhjnbcbe - 2021/8/19 3:58:00

你还不知道吗

今年起

实施最新版本的门诊特病规定了!

有哪些具体变化?

认定门特难不难?

门特可以报销多少?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了!

↓↓↓

什么是特殊门诊疾病?

门诊特殊疾病(简称“门特”)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并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

疾病病种范围扩大慢阻肺、青光眼

在原病种基础上增加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青光眼2个病种。

肺结核→结核病

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医疗管理传统粗放、医疗救治存在“死角”等问题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长期存在的老问题,啃下“硬骨头”要“一茬接着一茬干”。

现在患有

慢阻肺、青光眼和肺外结核病的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

以后这三个病种的门诊费用就可以报销了

门诊特殊疾病

第一类

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

第二类

高血压病、糖尿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肝硬化、帕金森氏病、硬皮病、地中海贫血、干燥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类风湿性关节炎

第三类

结核病、慢性活动性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青光眼

第四类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慢性肾脏病、慢性肾脏病门诊血透、血友病、肝豆状核变性、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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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向认定机构申请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认定;

认定通过后,向治疗机构提出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申请;

治疗周期满后结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属于个人自付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如需继续治疗,申请下次治疗。

如果需要新增病种,须进行认定,所有业务都需要刷社保卡办理。

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流程

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的参保人员,向具备门诊特殊疾病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

填写《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

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刷卡办理门诊特殊疾病认定。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住院期间不能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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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重新申请认定的情况

初次办理的病种,通过认定后超过6个月未进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或出现中断治疗达到6个月以上的,均应按规定重新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认定。

治疗周期

治疗周期为3个月。每个治疗周期医生会为参保人员制定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方案。在治疗周期内,治疗方案是可以变更的。参保人员在治疗周期内需更换治疗检查项目或者用药方案的,在申请门诊特殊疾病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治疗方案变更。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标准

一个治疗期之内门诊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总额减去起付标准,再减去个人自付的部分乘以报销比例就是可以报销的费用。

门特医保报销=(医疗费用总额-起付标准-个人自付部分)X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是和住院的报销比例一致的。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限额

一年内,医保支付给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和其他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总共的支付金额不超过成都医保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

目前,城镇职工医保的最高限额是元,城乡居民医保是元。

只能报基本医疗保险吗?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城乡大病保险都是在办理医保结算时一并结算的。

城镇职工先报基本医疗保险→再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城乡居民先报基本医疗保险→再报城乡大病保险→最后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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