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质性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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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3 23:26:00
01免费救治救助对象

医院明确诊断,患以下6种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李沧区户籍的常驻人口,或持有当地居住证,或持有青岛市市内七区户籍。

(二)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效,门诊患者需办理门诊大病。

(三)在山东省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登记并纳入李沧区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管理,并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随访管理。

02免费定点医疗机构

青医院、医院、医院、医院、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

03免费救治救助项目

(一)在李沧区定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凭门诊大病就诊产生的诊疗费用,或在李沧区定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诊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商业保险多重保障救助后,仍需患者自付部分在李沧区定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

(二)享受免费的医疗服务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一致,免费药物应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甲类药物和至少5种以上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自费药物和限价药超出部分不住免费范围内。

04注意事项

(一)患者未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保险未生效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未申请救助的、符合商业保险报销条件未报销的,均不列入免费救治救助范围。

(二)因患者方面原因拒绝接受社区随访管理的,自拒绝随访之日起至恢复接受随访期间发生的门诊、住院费用不列入免费救治救助范围。

(三)对符合出院条件但拒不出院的患者,自出院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给予补助及医保报销。

(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发躯体疾病的,合规诊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不列入该项免费范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伙食费等生活费用,不列入该项免费范围。

(五)患者迁出李沧区辖区随访管理的,患者享受免费救治救助费用截止到迁出当日。

注:如有*策变动,按最新要求执行。

*策咨询电话

李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永清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沧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九水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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