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权益,我们是认真的
——要坚信,或许有残缺的身体,但没有缺失的人格
“感谢您!周法官,是您让我们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周法官,这笔钱对我们来说很重要,我们需要它生活下去。”这来自进结法庭里的那一声声发自肺腑,逻辑清晰的感谢,是来自一位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农村妇女的母亲口中,进结法庭周法官感慨万千说道。
案件情况
3月6日,天等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进结法庭,当庭宣判了抚养费纠纷一案。原告与被告为夫妻关系,且现在婚姻关系事实存在,处于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原告李某,因自身患有精神疾病,被告赵某将其送往娘家生活,在娘家生活期间,原告李某精神疾病发作,医院治疗的医疗费、交通费用等费用。在年,原告李某也曾将被告赵某对簿公堂,法院已判决被告赵某接纳原告李某共同生活并支付抚养费一万一千多元人民币。距离上次宣判至今这一年多期间,被告赵某不仅以害怕为由不接纳李某共同生活,并且拒绝支付抚养费。该案原告提供的证据属实,且具有法律依据,法院支持原告诉请,要求被告赵某于该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立即支付原告李某抚养费用七千余元。
这起案件的当庭宣判,起到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实现了法律为妇女撑起一片保护伞的重要意义。案件当庭宣判既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力量的期望值,也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这样的妇女维权案件在天等并不罕见,由于天等县地处偏远大石山区,“三留守”群体特殊的社会环境原因,天等县人民法院便以巡回审判为基点,以便民利民为方向,专门成立服务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巡回法庭,是全区法院首例,通过创制“六个一”模式,即配备一支精干的审判队伍、建立一套完备的配套制度、创新一种便民的审判模式、畅通一个便捷的维权渠道、搭建一个高效的联动网络和打造一系列特色的司法服务,着力保障“三留守”群体合法权益。走到今天,将司法特色服务辐射至全县十三个乡镇,通过巡回审判、巡回调解、巡回普法,打通司法服务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特色服务“三留守”我们从未缺席。
德行天下,法治社会。三字经教会我们相信“人之初,性本善”法律教会我们“维护权利,检验当下公理”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提升维权意识,相信法律的力量,持起公正能量守护命运。
来源丨椒乡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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