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医院评审标准(年版)
一、医院评审标准?医院评审是*府实施行业监管,医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医院管理制度,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医院管理的通行做法。年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医院评审工作制度固定下来。年,原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确定了医疗机构评审的基本原则、方法和程序,开展医疗机构评审工作。医院评审工作的科学性、时代性、精准性,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评审办法》规定,我委于年制定发布《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医院评审标准(年版)》。该标准颁布实施9年以来,在指导各地加强评审标准管理、规范评审行为、医院主体责任和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该标准已不能满足医疗服务管理需要,迫切需要进行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年以后颁布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医院管理的制度、规范,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医院医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原评审标准未能体现。二是我委于年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了“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行*审批事项,需要制医院评审工作在医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中的作用。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能够医院评审更加科学、客观、精细、量化,医院评审工作中。四是各地在评审工作中积累了很多先进的经验和做法,需要在评审标准中予以吸纳。为此,我们组织修订了《医院评审标准(年版)》(以下简称《标准》)。二、修订的原则和思路是什么?新标准的修订围绕“医疗质量安全”这条主线,秉承“继承、发展、创新,兼顾普遍适用与专科特点”的原则,精简合并条款,医院评审由以现场检查、主观定性、集中检查为主的评审形式转向以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向,医院管理工作需要,对于进一步医院践行“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医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标准》共3个部分节,设置条标准和监测指标。修订内容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充分融入新颁*策和医改要求,体现时代性。《标准》在保持年版标准延续性的基础上,融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等近年来颁布实施的法律、条例、规章相关内容,以及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医院管理制度等改革要求,增加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二是由主观定性向客观定量转变,增强科学性。《标准》医院资源配置、质量、安全、服务、绩效等指标监测以及DRG评价、单病种质控和重点医疗技术等日常监测数据的比重,指导各地由以现场检查、主观定性、集中检查为主的评审形式转向以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工作模式。一方面,引导医疗机构重视日常质量管理和绩效,减少突击迎检行为;另一方面,尽量减少主观偏倚,增强评审结果的客观性。三是梳理整合并简化实地评审条款,提升操作性。《标准》现场检查部分共24节条,较年版标准的66节条有大幅度压缩。一方面,全面梳理整合原标准中的重复条款,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对原标准中操作性不强,或者可以用日常数据监测替代现场检查的条款进行了剔除或调整,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四是注重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理念和经验,体现兼容性。《标准》充分医院评价机构的工作方法和标准,采纳了国内一些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与国际国内评审评价管理先进理念更加契合和兼容。四、如何使用《标准》?《标准》是各地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省级卫生健康行*部门要根据当前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结合本地特点,遵循“标准只升不降,内容只增不减”的原则,对《标准》进行适当补充后报我委备案,加强《标准》培训,提升《标准》的认知度和实施效果。医疗机构要紧紧围绕标准,强化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医院自我管理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同时,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报送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单病种质控等《标准》中规定的数据信息,医院评审奠定基础。评审标准包含“麻醉、重症、护理等专业医疗质量指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