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年-年)》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年北京市公开招聘特岗计划乡村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门头沟区、昌平区、大兴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的乡村中小学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要求,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文件执行。
(八)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区中小学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年北京市特岗计划乡村教师招聘职位汇总表》(以下简称《职位汇总表》)(见附件)。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职位汇总表》: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