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临床中,特殊人群常被视为精神药物治疗的“高危地带”,如妊娠及哺乳期女性,基础躯体状况欠佳的老年患者,以及合并显著躯体疾病的患者。
针对这些患者开展药物治疗的过程中,一些医生可能会过度强调治疗的安全性,而忽略了疗效,因而出现了回避用药或未足量足疗程用药的情况。须知未经有效治疗的精神障碍(包括焦虑障碍)其危害,有时远远超过了因使用药物而带来的副作用,结果往往得不偿失。一味保证安全性而“痛失”疗效,实则是对患者获益的一种曲解。因此,在合理把握治疗指征及寻求药物疗效和副反应平衡点的基础上,应敢于为特殊人群科学地用药。
本期,我们就特殊人群用药疗效及安全性等一系列问题,采访了昆明医院刘芳副主任医师,一起来听一听她的经验与看法。
本期专家
刘芳副主任医师昆明医院医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美国麻省大学医学院精神医学系访问学者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青年委员中国睡眠研究会青年委员中国睡眠研究会睡眠与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精医院精神医学专委会委员西部精神医学协会女性心身专委会委员云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副理事长云南省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青委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常务委员河南省医学科技奖专家库评审专家精神病学和心理学临床、科研、教学工作以下为采访实录——
特殊人群何以“特殊”?在您的临床工作中,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妊娠期哺乳期女性、伴躯体疾病者)罹患焦虑障碍或存在显著焦虑症状的现象是否常见?
就我的临床感受而言,特殊人群中存在焦虑障碍或焦虑症状的比例比较高。
有数据表明,老年人群中广泛性焦虑障碍的患病率为0.7%~7.3%,同时共患躯体疾病的老年人患焦虑障碍的比例更高,但老年患者的焦虑障碍因衰老或躯体疾病而增加了非专科医生对患者焦虑障碍识别的难度,容易漏诊和误诊。
而妊娠和哺乳期的妇女,由于体内激素水平的变化以及自身社会功能因妊娠或哺乳期下降、社会角色适应不良等,这类人群出现焦虑的概率会比一般人群更高。英国的一项调查中,妊娠期有明显焦虑症状的妇女达21.9%;另有文献报道,待产妇中有97.4%有不同的焦虑症状,有近1/5可诊断为焦虑障碍。
躯体疾病共病焦虑障碍的患者也不在少数,有报道称躯体疾病共病焦虑障碍的比例是普通人群患焦虑障碍的4~6倍。
您是如何诊断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妊娠期哺乳期女性、伴躯体疾病者)罹患焦虑障碍呢?总体而言,特殊人群的抗焦虑治疗原则及目标与非特殊人群有何共同点及差异?
诊断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妊娠期哺乳期女性、伴躯体疾病者)是否罹患焦虑障碍与诊断其他焦虑障碍相比并无其特殊性,只需严格依据诊断依据中的症状标准、病程标准、严重程度标准以及排除标准即可。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特殊人群或因其生理因素的特殊性,如衰老、孕期或妊娠期或所患疾病掩盖了本身的焦虑症状,给诊断带来了难度。因此,对于这部分人群,详细的询问病史及更严格的排除诊断就更加重要。
就治疗而言,特殊人群所谓的“特殊”,是因为临床需要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