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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2万元,报销比例60%。大病补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起付标准1.7万元,年封顶线15万元,报销比例50%。门诊特殊治疗待遇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报销比例为60%泌尿系统结石门诊碎石报销比例为60%,尿*症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报销比例为82%,尿*症血液滤过、血液灌流报销比例为80%。血液滤过和血液灌流两个项目每人每月合计可享受两次报销待遇。居民医保慢病病种及鉴定特殊慢性病种类共分15种,即儿童白血病(14周岁以下)、各种恶性肿瘤、大器官移植术后、大血管搭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糖尿病(具有相应合并症)、肝硬化(失代偿期)、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尿*症、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育精神障碍)、类风湿关节炎、帕金森氏病、精神系统疾病(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癫痫性精神障碍、强迫性神经症)、高血压(Ⅲ级以上)。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鉴定合格后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局另行执行。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用药待遇参保人员患肺结核、艾滋病、布鲁氏菌病可享受门诊特殊用药待遇,参照《齐齐哈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执行。
门诊统筹待遇标准门诊统筹为一个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元,门诊统筹只限当年使用。参保人员在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起付线为50元,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60%,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或村级卫生所(室)就医,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合规医疗费用报销60%,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参保人员可以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统筹待遇只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转诊转院在医院医院提出转院申请,医院经齐齐哈尔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可转院,办理转诊手续后,医院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可持医院刷卡住院,出院直接结算。咨询电话。未直接结算的转诊转院、自行异地就医,临时外出突发急诊等出院后携带相关手续,在医疗终结后三个月内到齐齐哈尔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办理核销手续。咨询电话,。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需要到已经开医院就医。已开医院可登录人社部网上查询系统查询,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