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质性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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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31 1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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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临床表现丰富多样,但都具有如下共同特征:①发作性,即症状突然发生,持续一段时间后迅速恢复,间歇期正常;②短暫性,即发作持续时间非常短,通常为数秒钟或数分钟,除癫痫持续状态外,很少超过半小时;③重复性,即第一次发作后,经过不同间隔时间会有第二次或更多次的发作;④刻板性,指每次发作的临床表现几乎一致。

1.部分性发作(partialseizure)是指源于大脑半球局部神经元的异常放电,包括单纯部分性、复杂部分性部分性继发全面性发作三类,前者为局限性发作,无意识障碍,后两者放电从局部扩展到双侧脑部,出现意识障碍。

(1)单纯部分性发作(simplepartialseizure):发作时程短,一般不超过1分钟,发作起始与结束均较突然,无意识障碍。可分为以下四型:

1)部分运动性发作:表现为身体某一局部发生不自主抽动,多见于一侧眼睑、口角、手或足趾,也可波及一侧面部或肢体,病灶多在中央前回及附近,常见以下几种发作形式:①Jackson发作:异常运动从局部开始,沿大脑皮质运动区移动,临床表现抽搐自手指一腕部一前臂一肘一肩一口角一面部逐渐发展,称为Jackson发作;严重部分运动性发作患者发作后可留下短暂性(半小时至36小时内消除)肢体瘫瘓,称为Todd麻痹。②旋转性发作:表现为双眼突然向一侧偏斜,继之头部不自主同向转动,伴有身体的扭转,但很少超过,部分患者过度旋转可引起跌倒,出现继发性全面性发作。③姿势性发作:表现为发作性一侧上肢外展肘部屈曲头向同侧扭转、眼睛注视着同侧。④发音性发作:表现为不自主重复发作前的单音或单词,偶可有语言抑制。

)部分感觉性发作:躯体感觉性发作常表现为一侧肢体麻木感和针刺感,多发生在口角、舌、手指或足趾,病灶多在中央后回躯体感觉区;特殊感觉性发作可表现为视觉性(如闪光或黑朦等)、听觉性、嗅觉性和味觉性;眩晕性发作表现为坠落感飘动感或水平/垂直运动感等。

3)自主神经性发作:出现苍白、面部及全身潮红、多汗、立毛、瞳孔散大、呕吐、腹痛、肠鸣、烦渴和欲排尿感等。病灶多位于岛叶、丘脑及周围(边缘系统),易扩散出现意识障碍,成为复杂部分性发作的一部分。

4)精神性发作:可表现为各种类型的记忆障碍(如似曾相识、似不相识、强迫思维、快速回顾往事)、情感障碍(无名恐惧忧郁、欣快、愤怒)、错觉(视物变形、变大、变小,声音变强或变弱)、复杂幻觉等。病灶位于边缘系统。精神性发作虽可单独出现,但常为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先兆,也可继发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

()复杂部分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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