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落实“阳光家园计划”,做好我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医院与德州市残联联合推出全市精神障碍患者精准康复治疗专项资金补助活动。
康复服务项目及补贴标准贫困家庭(持低保)服药精神障碍患者每人年补助元(不足元的按实际自负费用全额补助);贫困家庭(持低保)住院精神障碍患者,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给予70%救助,年补助最高不超过元。
“阳光家园计划”服务人群具有德州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且通过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适宜托养的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1元。
即日起,凡到医院就诊患者,符合以上条件,均可享受对应优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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