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相障碍的特殊类型
1.环性心境障碍
环性心境障碍是指在至少2年病程中的大多数时期内,反复出现轻度心境高涨或低落,但不符合躁狂/轻躁狂或抑郁发作症状标准。其主要特征是持续性心境不稳定,一般开始于青春期和成年早期(16~24岁),常伴有各种焦虑和冲动行为,易和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物质使用障碍等共病。症状可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社会功能方面的损害,并增加自杀风险。在有双相障碍阳性家族史的患者中,近1/4患者存在环性心境障碍。环性心境障碍与环性气质或人格障碍相关,部分患者具有边缘性人格特征,包括心境不稳定、易激惹、人际交往困难以及慢性化病程的特性。药物治疗主要以锂盐和抗惊厥药(丙戊酸盐、拉莫三嗪)等心境稳定剂为主,应避免使用抗抑郁药。常需结合心理教育和心理治疗帮助改善症状,如认知行为疗法。
2.快速循环发作
快速循环发作指患者频繁发作(过去12个月中有4次及以上发作),发作可以是躁狂、轻躁狂、抑郁或混合发作,也可以是转相发作(从某发作相转到另一相)。应排除物质(可卡因、皮质醇等)或其他躯体疾病导致的心境发作。快速循环发作患者的起病年龄更趋年轻化。在双相障碍Ⅰ型患者中有约1/3存在快速循环特征。快速循环发作同样具有家族聚集性。快速循环发作者治疗上仍然以锂盐、丙戊酸盐等心境稳定剂及第二代抗精神病药为主,抗抑郁药不仅会诱导轻/躁狂的转换,还会加快循环发作的发生,应避免使用。
双相障碍的特殊人群
1.儿童和青少年双相障碍
儿童、青少年双相障碍的诊断标准参照成人,年龄越小临床特征越不典型,躁狂发作可表现为易激惹、情绪不稳定等,抑郁发作可表现为悲伤、言语和眼神交流少等,应注意与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品行障碍等相鉴别。
应遵循充分评估、综合治疗、药物及剂量个体化、全病程治疗的原则。常用药物为心境稳定剂(锂盐、丙戊酸盐等)、第二代抗精神病药(阿立哌唑、喹硫平、鲁拉西酮、哌罗匹隆等)。体重过低的儿童用药剂量应参照药品说明书。应遵循以低剂量起始、缓慢加量的原则。对有适应证的年长儿童可考虑ECT,年幼儿童则不宜选用。认知行为治疗、家庭治疗等也被认为是有益的。应注意共病,如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物质使用障碍、代谢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
2.妊娠和哺乳期双相障碍
双相障碍的治疗药物均有可能对胎儿及新生儿产生影响,有可能增加早产及致畸风险,故育龄女性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妊娠期应避免使用锂盐(D级)、丙戊酸盐(D级)和卡马西平(D级)。如病情确需药物治疗,也应避免妊娠早期使用。
如已妊娠,应与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服药和停药的利弊,包括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及停药复发对母婴的影响。停药妊娠患者应在产后尽快恢复治疗。哺乳期不推荐母乳喂养,尤其是在使用锂盐及拉莫三嗪时。ECT致畸风险小于药物,必要时可考虑使用。
3.老年期双相障碍
老年期双相障碍包括老年期首发双相障碍及早发的双相障碍患者进入老龄。其临床症状不典型且共病率高,应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以排除脑器质性疾病和躯体疾病。
对普通人群有效的药物对老年人同样有效,但要考虑年龄增长带来的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动力学改变。随着年龄增长,受体可能更敏感,且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能力均较年轻人群下降,导致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增加。锂盐和丙戊酸盐在大多数指南中仍作为一线推荐,但剂量应减少。药物治疗前需综合评估躯体情况,遵循个体化用药、低剂量起始、分次给药原则,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老年人是合并心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的高发人群,使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应注意用药风险,严密监测QTc间期、糖脂代谢异常等药物不良反应。
双相障碍的疾病管理
双相障碍需要全病程管理,目前双相障碍是我国精神卫生防治网络系统需要报病和管理的六类严重精神障碍之一,同时要注意患者相关法律权益的保护。
急性期主要控制躁狂发作的激越冲动风险及抑郁发作的自杀自伤风险,间歇期患者情绪较一般人群不稳定、可能有亚临床发作,也或出现自杀、冲动、甚至违法等风险行为。由于疾病原因及长期服药等因素(尤其是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双相障碍患者合并代谢综合征等躯体疾病的发病率较普通人群高,需要指导患者进行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部分双相障碍患者社会功能改善不佳,需要加强康复训练。多数双相障碍患者间歇期社会功能恢复较佳,应鼓励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精神障碍诊疗规范(年版)》第四章“双相障碍”。
《精神药物与临床》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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