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丽江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市卫计委、市民*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印发的《丽江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丽江市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医院派出医疗小分队于年11月13日起深入到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古城区等县(区)的各乡镇,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开展巡回诊疗和救治,同时对各乡镇“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未经精神科执业医师确诊的患者进行再次复核筛查。
医院医疗小分队在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设立集中诊疗救治点,对由监护人陪同到场的患者进行诊断,需长期恢复治疗的给予发放药物治疗。对不能到集中救治点的患者,医疗小分队在乡镇卫生院、村委会干部及村医等的陪同下分头进村入户开展诊查,根据患者病情给予发放药物治疗。对病情较重、不能自主服药需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在与监护人、乡镇卫生院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一致后,规范转诊转院到丽江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此次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上门巡诊活动,共对名患者进行诊断和发药治疗,排除了45名“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未经过专科医师诊断被定性为重性精神病人员。此次诊疗活动是继年9月市健康扶贫办组织医院医疗小分队深入各县(区)对贫困人口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筛查、诊断和治疗的第二次巡回诊治活动,两次巡回诊疗活动,不仅为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了诊疗及转诊转院治疗服务,而且还为闻讯赶来的名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了诊疗服务。对于贫困人口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按照我市贯彻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具体要求,实施大病专项救治的费用由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实际报销90%后,剩余的10%由民*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解决。市健康扶贫办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基层开展巡回诊疗活动,极大地方便了贫困家庭患者看病就医,解决了重性精神病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广大贫困家庭享受到了健康扶贫*策带来的实惠。
在丽江医院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我市各县(区)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积极行动,主动为重性精神病患者开展规范管理和诊治服务,截止年1月9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共有人,已经救治了人,救治比例达99.35%,全市建档立卡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的专项集中救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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