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开展排查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专项行动?
(一)是落实上级指示的具体实践。是贯彻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旗帜鲜明讲*治,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三)是防控矛盾风险的重要举措。把源头治理作为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的治本之策,以开展专项行动促进矛盾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从根本上扭转疲于“灭火”的被动局面。
(四)是深化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通过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筑牢平安建设的根基。
二、排查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
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三、排查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年8月20日开始,到年7月20日结束。共分动员部署阶段、重查化解阶段、细查调处阶段、深查整治阶段、集查攻坚阶段、巩固提升阶段6个阶段组织实施。
四、如何识别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人员的相关危险因素?
(一)既往存在冲动暴力行为的历史可能有预见性的直接或间接判断个人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如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
(二)患有某些精神障碍。例如精神分裂、躁狂症、人格障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边性人格障碍)等精神疾病。
(三)具备多疑、偏执、缺乏同情心与社会责任感、情绪不稳定、喜欢追求刺激、不愿延迟满足、缺乏自信与自尊、应付现实及与社会交往的能力差等人格特征。
(四)滥用过药物酒精或者吸*历史。滥用酒精和药物会间接或直接促进冲动暴力行为的发生。如吸*人员。
(五)有明显的社会心理刺激。如存在“三大纠纷”、邻里纠纷、房产物业纠纷、医患纠纷、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征地拆迁、涉法涉诉、下岗失业、家庭矛盾、婚恋情感问题、遭遇欺凌、身患重症疾病、失学失管问题等。并扬言报复社会、扬言采取极端行为等情况。
五、如何开展精确化解工作?
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强化包案负责、强化多元化解、强化分类调处、强化服务稳控、强化重点管控,切实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排查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专项行动“五治三防”要求。
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做到以防为主、以防为先、以防为要。
七、如何防范和应对个人极端案事件?
个人、家庭、社区、学校及各类公共场所都应提高预防个人极端案事件的意识。做到:安全知识,牢记心间;提高意识,经常演练;身处异地,留意路线;发现异常,主动规避;遭遇袭击,沉着应付;查明情况,再做决断;巧用工具,报警自卫;扶老扶幼,有序撤离。
来源
人民日报
编辑
子明
审核
扶风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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