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质性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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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4 15:07:00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二版(CCMD-Ⅲ)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症状标准:确定无疑有下述症状中的至少两项,如症状存在可疑或不曲型,则至少需要三项:


  (一)联想障碍:破裂性思维或明噗的思维松驰,或逻辑倒错性思维,或象片思维,或思维内容贫乏。


  (二)妄想:原发生妄想,或妄想内容自相矛盾,或毫无联系的两个妄想,或妄想内容变化不定,或妄想内容荒谬离奇。


  (三)情感障碍:情感淡漠,或情感倒错,或自笑。


  (四)幻听:评论性幻听或争议性幻听,或命令性幻听,或思维呜响,或连续几周以上肥复出现的言语性幻想听。


  (五)行为障碍:紧张综合征,或幼稚愚蠢行为。


  (六)被动体验或被控制体验。


  (七)内心被揭露体验(被洞悉感),或思维播散。


  (八)思想插入,或思维被撤走,或思维中断。

联想障碍(disturbanceofassociation),情感淡漠(apathy),自闭(autism)和矛盾(ambivalence)观念为基础症状。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在这里我们主要介绍DSM-Ⅳ和CCMD-3中关于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及其差异之处。

ICD-10,DSM-Ⅳ和CCMD-3在对精神分裂症的症状的认识上基本一致,也同样强调病程的重要性,重视考虑精神分裂症病人社会功能的损坏以及与其他精神障碍的鉴别。对于病程,DSM-Ⅳ要求至少6个月,应包括至少1个月符合A标准(即急性期症状)的症状(如经有效成功的治疗,限期可较短)。而CCMD-3则要求至少持续1个月(若有精神分裂症症状,但未满1个月则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应该说,从实际诊断的角度DSM-Ⅳ较CCMD-3对病程的要求更严格。此外,DSM-Ⅳ还提出了精神分裂症与广泛性发育障碍的关系。

DSM-Ⅳ对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APA,)

A.特征性症状:表现出下列2项以上,均应在1个月内的(如经有效的治疗,限期可以较短)有明显表现。

(1)妄想;

(2)幻觉;

(3)言语紊乱(例如,常常乱扯或散漫);

(4)明显的紊乱或紧张行为;

(5)阴性症状,即情感平淡、言语贫乏或意志减退。

注:如妄想荒谬怪异,或幻觉是对患者的行为或思想作实况转播样的评议,或有2个以上的声音在互相对话,则仅需1项便已足够。

B.社交或职业功能不良:自起病以来在显著较长时间内,一个以上重要方面的功能(如工作、人际关系或自我照料)明显的较起病前差得多(如起病于童年或青少年,则为未能达到应有的人际关系、学业或职业水平)。

C.病期:病情的持续性表现至少6个月,此6个月应包括至少1个月符合A标准(即急性期症状)的症状(如经有效成功的治疗,限期可较短)。可包括前驱或残留期,在前驱或残留期中,病情可表现为仅有阴性症状或A所列2项以上较轻的症状(例如,古怪想法、不寻常的知觉体验)。

D.排除心境障碍及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及伴有精神病性表现的心境障碍均已排除,因:(1)无重性抑郁、躁狂或混合发作同时出现于急性症状期;(2)而且,如在急性症状期出现情感(心境)发作,其持续时期与急性期或残留期相比均明显较短。

E.排除物质或一般躯体情况:此病并非由于某种物质(例如,滥用某种药物、某种治疗药品)或由于一般躯体情况所致直接生理效应。

F.与广泛性发育障碍的关系:如有婴幼儿孤独症或其他广泛性发育障碍的病史,除非出现至少1个月(如经有效的治疗,限期可较短)的明显妄想或幻觉,否则不作精神分裂症附加诊断。

CCMD-3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与DSM-Ⅳ存在某些差异。例如,其所描述的症状标准比较具体,涉及:①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②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③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④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⑤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⑥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⑦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⑧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⑨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另外,明确提出自知力障碍作为严重程度的标准(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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