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障碍的疾病负担
精神障碍是人类常见病和多发病之一,位列在全球前10种导致残疾和死亡的疾病中之一。精神障碍(包括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等)不仅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社会和经济负担,而且也增加了罹患躯体疾病的危险性。
2.精神障碍的三级预防
1)一级预防:病因预防,通过消除或减少病因或致病因素来防止或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
(1)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2)加强遗传咨询,避免近亲结婚,减少精神障碍发生率。
(3)对易患精神障碍的“高危人群”(特殊心理素质者和从事高心理压力职业者):采取特殊的心理干预措施。
(4)定期进行精神障碍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精神障碍在人群中的发病率、发病规律、影响因素和分布情况。
2)二级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1)提高人们早期识别精神障碍的能力,尽早发现精神异常者。
(2)对确认或可疑的精神障碍患者,指导患者及时就诊,明确诊断,积极治疗。
(3)医院设立精神科和心理咨询科,做好会诊联络和咨询及培训工作。
3)三级预防:做好已患病者的康复安排,减少疾病导致的社会功能丧失。
(1)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构成精神障碍防治康复体系。
(2)对病情趋于稳定的患者,选择合适的心理治疗和康复训练。
(3)建立各种工娱治疗站、作业站,对患者进行各种康复训练。
(4)做好出院患者的定期随访工作,使患者能够接受及时而有针对性的医疗指导和服务。
(5)关心和满足精神障碍患者的合理要求,重视心理、社会环境对预后及复发的影响。
3.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包括双相障碍和抑郁症)预防和康复关键:
1)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尽早治疗,争取达到良好临床疗效。
2)坚持系统合理的维持治疗,减少和预防复发。
3)促进精神残疾者的社会功能康复,延缓疾病衰退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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