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质性精神障碍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亿万富豪老年痴呆,离奇ldquo被闪
TUhjnbcbe - 2020/12/2 1:18:00
北京中科白殿风医院正规吗 http://www.zggylt.com/

神秘慈善富豪传奇人生

李春平,一个极其神秘的中国富豪,据说继承了美国富婆的巨额遗产,已经捐赠了六个亿!

根据百科——

李春平,年2月出生在江苏淮阴,祖籍山西临汾,慈善家。20年来,他以平均每天70,元的速度向各类需要救助的人捐赠,捐款总数累计已超过6.3亿元。他因此被誉为“百年慈善第一人”,也是被中国红十字会授予“慈善家”荣誉的第一人。

李春平拥有三辆顶级劳斯莱斯房车,一座仿白金汉宫设计的价值8万的豪宅以及美国曼哈顿和北京华侨村的大量不动产,还有凡·高、毕加索四幅稀世珍品油画。

李春平--中国第一辆劳斯莱斯的主人

争产风波天上掉下一个妻子

年3月,67岁的李春平被确诊为阿尔兹海默症(俗称老年痴呆症);

年6月,李春平签署资产托管经营协议书,将国内不动产交由北京某公司经营管理;

年10月,李春平家属,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春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5月,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出具司法鉴定意见,李春平被诊断为“器质性精神障碍,智能缺损(痴呆)”。在“法律能力评定”上,鉴定机构认为,“李春平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受损,评定目前状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至少从年8月1日起至今,李春平即存在认知损害,不能很好地辨认事物,不能理性、平静地处置事情。

年7月,法院宣告李春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此前李春平一直没结婚,无子女,他的家属和工作人员互相指责对方侵吞他的财产。在李春平被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两个妹妹依法会成为第一顺序的监护人,然而,万万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年6月20日,一位三十八岁名为余启存的女士与李春平在重庆登记结婚。

假设该婚姻登记是真实的,李春平本人亲自到民*部门办理手续,也就是说,李春平在被诊断为“器质性精神障碍、智能缺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后,与他人登记结婚了。

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配偶(妻子)的监护资格是第一位的。故李春平的两个妹妹想要争夺财产的处置权,必须法律上推翻李春平和余女士婚姻登记的效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究竟有没有权利结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结婚行为是不能代理的,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结婚的能力和主体资格。

那么“可以部分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结婚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按照《婚姻法》第十条,“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则婚姻无效。

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里都没有涉及,在《母婴保健法》及卫生部颁布关于婚检的规定中列举了几种情形:

1、性病、麻风病未治愈者;

2、各种法定报告传染病规定的隔离期;

3、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4、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精神疾病发病期间,或者是属于较为严重的智障,是不能结婚的。而对于一般智力障碍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因此丧失结婚资格。

是否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

这确实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不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似乎剥夺了这类人群的基本人权。而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又可能引发一系列的麻烦和纠纷。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除了少数几种例外情况)、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获益甚多。夫妻相互有扶养的义务,生活上经济上须互相照顾;一方丧失行为能力,配偶为第一顺序的监护人,责任重大。且夫妻相互有日常的代理权,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夫妻共同或单独做出的民事行为,往往还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

很多部门法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商事行为能力、专业任职资格都作出了否定性评价。而事实上,在婚姻中处理各种事务所需要的能力,比普通的民事行为能力要复杂得多。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缔结,是否要经过特定的智商、精神状态鉴定程序,是否需要设置一定的条件(比如智商不低于多少,登记时法定代理人到场),期待立法能进一步明确。

推翻婚姻的效力有三种情形: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婚姻登记瑕疵之诉。

李春平的家属可以根据从民*局调取的档案资料以及掌握的证据,分析属于哪一种情形,决定采取何种途径。

审查的重点是李春平结婚登记的意思表示,第一、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春平是否有结婚的意识能力,李春平在结婚登记时的智力水平和精神状态,能否认识和承担结婚的后果;第二、李春平结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和自由。

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根据《婚姻法》第十条,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四种: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在李春平“被闪婚”事件中,家属最有可能主张的是李春平患有老年痴呆,已被司法鉴定机构诊断为“器质性精神障碍”,“智能缺损”,法院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当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其不具备结婚的意识能力和行为能力。

李春平的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以女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宣告李和余的婚姻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略)。

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是指受到胁迫,并非自愿结婚。

受胁迫的当事人必须在结婚登记(恢复人身自由)的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超过这个期限,只能提起离婚之诉(《婚姻法》第十一条)。

不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债务问题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婚姻,涉及子女抚养或(和)财产债务问题的,必须由法院受理。

提出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因为主观上是否愿意结婚,是否在婚后产生了感情,希望继续维系婚姻关系,只能取决于当事人本人,其他人无权干涉。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属又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受到了胁迫才登记结婚,则拥有监护资格的家属有权以当事人的名义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知能力有缺陷,诉讼能力本身就非常不足,应赋予家属作为法定代理人启动撤销婚姻之诉的权利,这样才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至于结婚当时是否自愿、是否愿意维系婚姻,应该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当庭做出陈述。法官根据其精神状态、陈述内容,并综合全案的证据来判断是否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登记的行*复议或行*诉讼

根据现行的立法,婚姻登记机关能够撤销的婚姻,只有上述“受胁迫”的一种情形。在登记中的其他瑕疵情形,无论是实体瑕疵(并非“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还是程序瑕疵,当事人只能申请行*复议,或以婚姻登记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诉讼,将对方当事人列为第三人(现实中,当事人基本都提起行*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复议或者提起行*诉讼。

登记中的瑕疵情形,主要包括:

1、并非本人前往登记;

2、并非本人在婚姻登记申请表或其他资料上亲自签名;

3、本人或对方在婚姻登记申请表或其他资料上填写错误;

4、没有提供合法、真实、齐备的资料证件,持他人证件登记,证件资料有伪造或漏缺的;

5、工作人员的录入或书写有误等工作错误。

司法实践中,采取“实质重于程序”的原则,若婚姻登记是男女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中的程序瑕疵、形式瑕疵并不影响婚姻的效力。

当然,如果是重大的实体瑕疵,比如说,甲拿着乙的身份证,和丙登记结婚了,那么乙提起撤诉自己与丙的婚姻登记,当然能得到法院支持。

李春平被闪婚的戏剧化事件,走向和结局如何,值得法律人继续

1
查看完整版本: 亿万富豪老年痴呆,离奇ldquo被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