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心理健康是人体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精神专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精神专科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于近日印发《印发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逐渐增加精神科医师数量
《通知》明确,力争到年,精神科医师数量增加至4.5万名,提升至3.3名/十万人口;到年,精神科医师数量增加至5.6万名,提升至4.0名/十万人口。
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专科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让患者享有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常住人口超万的地级市设置1医院
《通知》要求,原则上,每个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超过万的地级市设置1医院医院设置精神专科和病房;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
常驻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合理确定病房床位数;常驻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医院中医科建设,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神志病科、中医心理科、心身医学科等精神类临床科室建设。
医院MDT门诊
《通知》指出,医院针对疑难复杂疾病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吸纳康复、中医、药学等团队参与,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
医院创新多学科诊疗模式,将精神专科纳入统筹管理,以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为突破口,探索开展冠心病“双心治疗”、糖尿病控制血糖与心理联合诊疗等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躯体疾病治疗的同时提供心理康复治疗。医院非精神科医务人员精神、心理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为躯体疾病患者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规范精神科医师临床诊疗行为
《通知》明确,强化医师依法执业意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同时,规范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的执业管理。加强精神专科抗菌药物、临床诊疗技术应用等管理,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安全、合理的诊疗服务。
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向精神科医务人员适度倾斜
《通知》指出,切实保障精神专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精神科工作特点和技术劳务价值,向精神科医务人员适度倾斜。为精神科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缓解医务人员压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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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华网、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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