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质性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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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2/25 16:56:00

文/羊城派记者董柳

实习生卜雅静王雅桐

香港影星任达华7月20日到广东中山参加商业演出被刺伤,警方通报行凶者存在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俗称“妄想症”)。就在几天前,国航“社会监督员”大闹飞机客舱,后也被单位证实患有精神病……

专家表示,精神卫生法实施六年多来,解决了很多问题,但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该法在执行过程中,一些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

另外,在精神病人社区管理方面,一些人病情不稳定且拒绝治疗、监护人又无力监管时,现行精神卫生法没有明确规定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及解决流程。

图/视觉中国

还有不少“精神病人”没有录入统计系统

过去几天里,国内多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把精神病人这一特殊群体再次拉入人们的视线中。

在我国,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疾病属于重性精神疾病。国家卫健委要求对这6类患者开展患者登记、救治救助、随访管理。

“对精神病人的管理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一旦管理不到位,就容易出现危害社会的行为,让人防不胜防。”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志伟向记者表示。

近年来,陆续有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协委员就精神病人的治疗、监管等问题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建议。

年9月,国家卫健委答复一位全国人大代表称,据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统计,截至年底,全国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万,在册患者管理率92.7%。

“从人数上说,根据流行病学的调查,现在约有万重性精神病。”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主任医师、原副院长姚贵忠接受羊城派采访时说,近十年来,国家卫生部门做了很多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工作,各地发动卫生人员普查,经过近十年的努力。

目前已找到并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实际上还有三分之二没有找到,一方面是社会上对精神病人还存在歧视和偏见,导致有些人不愿进入登记系统,另一方面是一些人通过目前的方式仍没能被找到。”

而在广东,截至年8月31日,广东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50.3万人,报告患病率(检出率)为4.58‰,相关指标均居于国家前列。

姚贵忠说,对于已找到的这些重性精神病人,国家卫健委规定社区医生每年要做四次随访。有的社区医生不敢直接面对精神病人,只是通过街道、居委会了解,得知“没事”便走了。

“另一个问题是,有些病人属于没有规律地就诊、不按医嘱服药。在册的病人中,超过一半的人没有规律地服药,也就是没有得到有效治疗。而不规律地治疗容易造成病情不稳定,出现危害他人、伤害自己的情况。”姚贵忠说。

一些监护人未尽职责或无力监管

年5月1日开始,精神卫生法开始实施。它规定了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对于根治“被精神病”起到了很大作用。

全程参与精神卫生法起草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接受羊城派采访时说,精神卫生法是一部好法,现在的问题出现在执行中,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一些监护人不尽监护职责,表现为病人家属不履行职责,放任不管。

还有就是,病人已经住院了,家属要求接出院,这其中一个原因是家属或老百姓对精神卫生知识不了解,认为病人没病或病得没那么严重。

“最近发生了抑郁症患者住院后医生一再劝告要住院治疗,结果被家人接回去后就自杀了,这种情况最近屡见不鲜。”孙东东说,在一些刑事肇事肇祸现象发生前,有些病人有明显的行凶迹象,医院一再提醒,但家属放任,结果出了事。

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部分原因还在于监护人无力监护。姚贵忠介绍,根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家人是精神病人的第一监护人,但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病情往往长期存在,病人岁数越来越大,父母岁数也越来越大,监护人实际上已慢慢丧失了监管能力。

“这种情况,境外有大量专门的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参与其中,但现在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社工非常少。所以,在家庭对患者监护能力不足时,生活在社区中、病情不稳定的精神病人由谁来监管、监管的流程应该是怎样的,现行的精神卫生法没有明确规定。”

姚贵忠说,由于监护人无力监管,也容易出现有的病人从此地跑到彼地,而在彼地,该病人又不在册,导致根本不知道病人已经来了,从而出现肇事肇祸情况。

精神卫生法与刑法衔接还不紧密

“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触犯刑法的,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但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触刑精神障碍患者的处遇问题给予兜底性解决。”

从事精神卫生法和刑法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刘白驹告诉记者,精神卫生法与刑事法律的衔接不紧密,给实际工作带来了执行难题。

他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精神障碍患者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状态下发生的触刑行为,如果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而是其他触刑行为,即使这些行为也具有比较严重的危害性,而且他们有继续实施类似行为的可能,也不能对其实行刑事性强制医疗。

那么,应当如何处置不负刑事责任也不适用强制医疗的触刑精神障碍患者?刘白驹介绍,刑法的规定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但看管和医疗是否包括非自愿送诊和住院治疗,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精神卫生法均无相应规定。

“这样,在精神卫生法范畴,就形成了尚未触刑而仅有触刑可能的精神障碍患者被实施非自愿住院,而已经触刑并造成危害后果的精神障碍患者未被实施非自愿住院的失衡局面。”

刘白驹建议在精神卫生法中增加规定:对于不负刑事责任也不适用强制医疗、但由司法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责令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的触刑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或者监护人应当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必要性评估;评估结果表明符合非自愿住院治疗条件的,应当实施住院治疗;

家属或监护人拒不同意将患者送往医疗机构和办理住院手续的以及没有家属或者监护人的,由患者所在单位或公安机关将患者送往医疗机构,患者所在单位、村委会或居委会办理住院手续;患者或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评估结果有异议,不同意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评估和鉴定。

刘白驹提供了一个防治精神障碍患者发生危害行为的基本思路:对一般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民法总则、精神卫生法实行自愿治疗和监护;

对不能自愿住院治疗但发生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精神卫生法实行非自愿住院治疗;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实行强制医疗。

发展社工、建立治愈病人退出机制

姚贵忠建议大力发展精神卫生领域的社工群体,“病人的满意度提高了,危害社会的风险也会降低。”

姚忠贵还提到我国现有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过于集中的现象。“很多病人没有规律地服药与这有关,因为病人也有难处,比如离家太远、挂不上号等。而医院化整为零。”他建议,多建小的医疗机构,医院要建小的精神科,布点多了后,会方便病人就诊,提高治疗率。

在孙东东看来,减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要大力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老百姓的精神卫生知识普遍匮乏,很多没有把精神病当成病,认为只是思想问题。实际上,精神病跟拉肚子、冠心病一样,得吃药、打针,该住院要住院。”

另外,新闻报道要讲究科学性,“比如一些媒体此前所谓的‘被精神病’报道,就值得商榷。‘被精神病’不能说没有,但是极个别现象,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情况更多。”

精神卫生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部门要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实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孙东东认为,这一规定对于防范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有的病人治愈后,出差住酒店公安找过来了,坐飞机也遇到“麻烦”,建议建立病人治愈后“退出”机制。

刘白驹也认为,精神卫生法赋予监护人的权利过大。精神卫生法上的监护人,其监护自就诊者被诊断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之时开始,而对监护的终止,精神卫生法没有规定。因此,一个人一旦被诊断患有严重精神障碍,就可能陷入终身无法摘掉“患者”帽子和摆脱“监护人”管控的“绝境”。

为改变这一状况,他建议精神卫生法参照民法总则,建立使曾经被诊断患有严重精神障碍而被限制权利、施以监护的人恢复正常权利的机制。

来源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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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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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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