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庄滨滨张海振上海报道
上海宝山一老人通过意定监护,将万房产赠予水果摊主一事又有新进展。
5月8日,上海宝山法院就老人妹妹申请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谁是合法监护人?5月20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水果摊主小游(化名)代理律师高明月处了解到,老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这个判决是指向现在的。而根据老人和小游方面年的意定监护协议,小游目前已经成为老人的合法监护人。老人外甥女吴女士则表示,未来或就监护问题进行诉讼。
法院认定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老人家属或就监护权进行诉讼
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5月20日,据高律师出具的一份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老人妹妹申请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于今年2月予以立案。申请人诉称,老人于年7月因病住院,经诊断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目前老人已无法判断自己的意识和行为。
判决书显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接受法院委托,于年4月14日出具鉴定意见书:老人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目前应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年5月8日,上海宝山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此前,老人外甥女吴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近期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了,法院认定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家属有义务监护老人,未来或就监护问题进行诉讼。
高明月律师表示,对于法院出具的判决结果,我们是认可的。按照“意定监护”协议,一旦法院做出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小游正式成为老人的监护人。“小游等于已经在履行职责了,老人的亲属如果没有异议,等于我们在承担监护责任了。”
高律师认为,现在有了意定监护人,如果老人家属觉得小游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可以按照程序要求法院变更或撤销监护人资格,“他们要有证据、理由。”
水果摊主认可法院判决夫妻一人忙生意一人照顾老人
老人居住的小区。
5月20日上午,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来到老人居住的小区。在小区附近菜市场小游的水果摊前,只有小游妻子一人打理,其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据附近摊主介绍,最近一两个月,小游一直没来市场,夫妻两人一人照顾生意,另一个应该是在家照顾老人。
居委会主任沈女士告诉记者,该事件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居委会不会过多回应此事。据了解,居委会近期多次看望老人,老人状态不错。
据大众网·海报新闻此前报道,老人共姊妹6人,目前在世4人,分别在上海、海南等地居住。老人的老伴去世后,其儿子后因精神疾病突然去世。老人儿子去世时,亲属曾想过去帮忙,老人称自家附近的一个水果摊主已经帮忙办好了,并未让家人前来帮忙。此后,直到媒体报道老人通过“意定监护”,将房产赠予水果摊主,同时称家人对老人疏于照料。随后,老人家属通过媒体发声,称在老人年住院期间,多名亲属前往照护。家属告诉记者,老人年摔倒住院时就被诊断为阿尔茨海默病,对于老人意定监护的有效性表示质疑。
水果摊主小游则表示,他于年开始照顾老人,年双方做的“意定监护”公证,并同意将价值万的房产赠予自己。中间老人没有精神障碍,从年9月开始,老人才有精神障碍状况。
小游说,自己认可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结果,自己会一直照顾老人,“老人家属如果要诉讼就诉讼好了”。他透露,老人最近除了行动不便,吃饭、睡觉都挺好。
“小游方面没有其他诉求,老人意定监护都做了,表达了所有的信任。现在小游不能放弃权利和义务。”高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