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肖玲玲
8月14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近按照省统一部署,青岛市出台了《关于贯彻鲁医保发〔〕51号文件做好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提高脑瘫等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以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保待遇水平。
提高脑瘫等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门诊康复保障水平
根据文件,凡是参加青岛居民医疗保险的0-17周岁的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院发生的门诊康复医疗费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另外,残疾儿童的康复医疗费经医保报销后,还可再按照市残联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康复救助,个人负担将得到进一步降低。目前全市有21医院承担此项医保业务。
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新增4个精神障碍病种纳入门诊大病范围: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二是取消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门诊大病起付标准。
三是对按成年居民二档参保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院的门诊大病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65%提高到70%。
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待遇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口,其居民大病保险按年度累计的大额补助起付标准,由原来元降低至元。
上述*策调整自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市医保部门正抓紧调整网络系统结算程序,系统程序9月份调试上线后,将对参保人自*策正式实施之日起发生的医保待遇差额给予一次性补报。
链接
儿童日间康复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医疗机构名称地址
1医院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16号
2医院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5号
3医院青岛市辽阳西路号
4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号
5医院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29号
6医院青岛市市南区芝泉路8号
7医院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3号
8青医院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9号10号楼
9医院青岛市崂山区同兴路号、辽阳东路12号4、5层
10医院青岛市*岛区*浦江路9号
11医院青岛市*岛区灵山湾路号
12青岛市*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一中心青岛市*岛区东楼路路
13医院城阳区河套街道汇泉路号
14医院青岛市即墨区健民街4号
15医院青岛市即墨区兰岙路号
16医院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海尔路东侧(姜戈庄村南)
17医院青岛市胶州市广州北路88号
18医院平度市扬州路112号
19医院平度市蓼兰镇*府驻地高平路22号
20医院莱西市烟台路69号
21医院莱西市文化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