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资深专家 https://m-mip.39.net/disease/mipso_5433775.html年6月4日,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派出所中闯进了一名年轻男子,该男子说自己叫侯某找公安有点事,派出所内的执勤民警感到好奇便询问他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怎料侯某竟然一脸得意的说道:
“没什么大事,就是我把一个陌生女子打了,现在她都快死了,就在西边的那个砖房里。”
闻言执勤民警大惊失色,起初他还以为侯某是在开玩笑,没想到对方竟将自己沾满血迹的双手伸了出来。
见此情形民警虽然狐疑,却还是叫来同事带着侯某去了那处废弃的砖房内,可令在场众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推开房门向内望去,地上还真有一个浑身是血奄奄一息的女子!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侯某为何要打她,他又为何要主动投案呢?
嚣张的嫌疑人
看到奄奄一息的被害人警方大为震撼,他们看到该女子手脚被捆绑,头部、面部大量出血,整个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有胸前在轻微的起伏。
见状,本着人命第一位的原则几位民警没有管一旁的侯某,而是先拨打了急救电话,准备将被医院进行抢救,但谁知就在这时躺在地上的被害人居然开口说话了!
她说着含糊不清的话语手臂微微抬起指向侯某,随后发出了痛苦的呻吟,随着她的动作其口鼻处的伤口亦是撕裂,大量的鲜血再度涌出倒灌进入了她的气管。女子被血呛得不行开始剧烈的咳嗽,好在就在不久后救护车终于姗姗来迟,警医院。
医院的路上,几位民警看着被害人的惨状十分心疼,可谁成想一旁的侯某却是云淡风轻,他仿佛在审视一副艺术品眼神高傲举止优雅,这种姿态哪里像是伤人凶手,分明就是一位“视艺术为生命”的新派艺术家。
民警深感疑惑,他们开始怀疑侯某是否存在精神疾病,于是本着不放过恶人也不冤枉好人的准则民警随即问道:
“侯某,我们再向你确认一次,这人真的是你打的吗?搞清楚这不是在开玩笑,真是你打的话可是要付刑事责任的!”
闻言侯某面露难色可仅是片刻后他就恢复了从容,他微笑着对民警说道:
“没错警察同志,人就是我打的,你们觉得她会死吗?”
看着侯某的表情纵使是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也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他们本想继续询问一些细节,但由于正在救护车上,考虑再三后他们还是决定等等再说,等到伤者情况稳定了再将嫌疑人带回警局审问。
很医院,医生赶忙对伤者进行抢救。抢救过程持续了三个小时,在门口的民警焦急不已,他们都在心里替被害人祈祷,然而遗憾的是,当抢救室大门打开后主刀的医生却摇了摇头说道:
“送来的实在是太晚了,她面部和头部受到了钝器的多次重击,颅骨内出血过多我们也无能为力,人已经没了...”
一条鲜活的生命离开了人世,在场之人无不感到惋惜,不过惋惜之余民警心中更多的还是愤恨和疑惑,愤恨的是凶手怎会如此残忍对一个年轻女子下此毒手,疑惑的是如果侯某真的是凶手,那么他为何要下死手打人,他与被害人之间又是何关系呢?
素不相识
这个疑问还是直到警方调查被害人身份时才被揭晓,在医院中民警便着手调查起了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可遗憾的是由于被害人面部被严重破坏,且身上没有携带任何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物品,警方调查了几个小时也没能寻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无奈他们只得返回警局向侯某寻求答案。
按照警方的初步推测,如果侯某真的是凶手他能对被害人下此狠手,二人之间肯定是有着巨大的仇恨,或者他们是情侣关系因为感情纠葛这才闹到这种地步,然而让警方万万没想到的是,通过审讯他们却得知了一个惊人的真相,那就是侯某与被害人素不相识且当天也是二人的第一次见面!
第一次见面、素不相识、名字都不知道、没有任何仇恨,在这种情况下杀人侯某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心情不爽就痛下杀手吗?
警方倍感困惑,更是一度怀疑侯某在说谎,于是为了查明真相警方便通过侯某的身份信息找到了他的父亲问话。
据侯某父亲交代,他的确不认识这个女孩,也不知道儿子和女孩之间的关系,他只是说今天是侯某的生日,没想到在生日当天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侯某父亲说,他们一家是四川省人,在侯某两岁时,他就和妻子离了婚随后各自成立了新的家庭,是他和现任妻子一同抚养儿子长大。但后妈总是比不上亲妈好,感受不到母爱,又生活在重组家庭中的侯某从小就十分叛逆,几岁时就不服从父母的管教,上学也不好好读书,小学刚毕业就选择了辍学。
侯父工作忙也就没时间管儿子,而辍学后侯某便开始混迹社会,他接连辗转在云南、北京、福建等地四处务工,可说是务工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今天做工明天可能就会辞职。见状,侯父也是十分担忧,于是为了儿子的生计着想,他便强行将侯某带回了老家跟着自己学做水电、装修的活计。
起初在父亲的坚持下,侯某还真的努力学了几个月,但很快他就待不住了,为了逃离工作摆脱父亲,年他瞒着家里偷偷去了云南腾冲找到了自己的远方大伯,给大伯打打杂一个月赚个一两千块钱混日子。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不到一年,很快侯某就又感到了厌倦了,于是这才在年时来到北京,投奔了自己的堂姐。
在姐姐的介绍下侯某接连找到了多份工作,有工厂的保安、酒店的服务员、网吧的网管,而这其中侯某最喜欢的就是网管,既可以玩电脑又不用与他人交流,所以这也是他干的最舒心最快乐的一份工作,他足足干了三个月直到年5月底才选择离职。
至于离职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工作之余侯某见财起意,偷走了网吧前台的多元现金,害怕被老板发现他这才连夜选择了逃离。
辞职后,拿着两千块钱侯某大肆挥霍了几天,他频繁出入饭店、舞厅、酒吧,去网吧也会选择更好的位置,因此没过几天这笔钱就花光了,身上没有半分积蓄的他只得选择流浪。
年6月初侯某找到了两个合适的居住地,一个是清源公园,一个是建筑大学,白天里他在清源公园里捡垃圾果腹,晚上他就去建筑大学外的长椅上睡觉。
那么既然没钱了为何侯某宁愿选择流浪也不去找父母呢?其实侯父也知道儿子的情况,他也提过想给儿子些钱过日子,但侯某生性孤僻不喜和他人交流,就算是父母家人他都很少沟通,更是从未寻求过他们的帮助,所以儿子没开口,侯父也就没敢提出帮助。
对于儿子的情况,侯父也就知道这么多了,至于侯某为何要杀人他也不清楚,而听闻对方的讲述警方心中亦是有了猜想,他们推测既然侯某缺钱那他的杀人动机是否是图财害命呢?
警方当即提审了侯某,询问他杀人的原因以及如何与被害人相识的,侯某没有负隅顽抗而是老实地交代了真相。
据侯某说,他与被害人相识的地方正是建筑大学门口,年6月4日凌晨0点许,他正在长椅上准备睡觉,就在这时被害人正巧路过见其可怜又长相俊俏便开口询问道:
“帅哥,这么晚了你怎么不回家呢?”
闻言侯某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
“那这么晚了你怎么不回家呢?”
女人表示自己已经好几天没有回家了也不想回家,侯某以为对方是看上了自己睡觉的地方于是转身就走,可他在附近找了一圈也没能再找到合适的休息地,无奈这才只得再度折返。
回来时,侯某发现那女人竟还在原地发呆,感到疑惑的他就和对方聊了起来,二人边走边聊聊着聊着就走到了清源公园,女人一直在自顾自的诉说着自己的遭遇,但由于她的口音实在太重,侯某听了半天也没听出个所以然,故而感到无聊的他便称自己要睡觉了,并询问对方要不要睡觉。
这里说的睡觉只是字面意思上的,据侯某表示自己并没有其他的非分之想,只是单纯地困了,随即便躺在了长椅上闭上了双眼。
侯某睡了一会却被冷风吹醒,可醒来后他发现那名女子居然还没走,还在他的身边坐着,出于善意侯某便询问对方冷不冷,要不要生点火取暖。
女子点头答应,侯某则是在附近捡了一些干柴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二人围坐在篝火前面面相觑,侯某没有说话反倒是那女子一直想说些什么,但还没等她来得及说出口,天空中便下起了小雨。
篝火很快被雨水熄灭,侯某提议要去公园外的火车道桥洞躲雨,女人没有拒绝跟着侯某向目的地进发,没想到刚走了一半二人就发现了一处废弃的砖房,也就是后来的案发现场。
为了取暖二人来到了砖房内,侯某实在是太困了便依偎着对方睡了过去,女子也是一样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等到他们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睡醒后被害女子就提出要离开,侯某有些不情愿,据他交代当时他已经好几天没和人说过话了,好不容易有一个不嫌弃自己的女人陪自己聊天他当然不想放过。
因此,为了缓解寂寞侯某便上前拉住了对方,随即说道:
“你别走,再陪我说会话可以吗?”
女人见侯某可怜就点头答应了下来,可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女人才刚回屋坐下侯某就做出了一个诡异的举动!
侯某脱下了自己的半袖,用打火机将半袖中间烧出了一个洞,随后将衣服撕成了条状,作势就要绑住对方。
被害女子被侯某的举动吓了一跳,她赶忙反抗一边抓挠一边推搡,可一介女子自然没有侯某的力气大,没过一会她就被侯某绑了起来。
听到这里警方倍感困惑,因为据侯某所说他捆绑被害人的目的是为了缓解寂寞,现在他的目的已经达成,之后又为何会将其杀害呢?杀了人不就又没人和他说话了吗?
心理扭曲
对此侯某给出的解释是:
“当时她一直在骂我,说一些很难听的话,我脑子一热这才用砖头砸了过去。”
“我越砸越爽,砸了大概五六下吧她就昏了过去,我以为她死了还坐在一边心疼了好久,没想到过了一会她又动了,我看她没死就逃走了,后来想起她流了那么多血,担心她真的死了,她死了我也得死(偿命)所以就去自首了。”
侯某的解释听起来还算合理,但仔细思考下来却有着诸多蹊跷,首先哪有正常人祈求陪伴的方式是绑架呢?其次,绑架已经达到了侯某的目的,既然如此怎么会因为对方骂了他几句就下死手打人呢?要知道,对方骂人完全可以用棉布堵住她的嘴,总犯不上杀人吧?
最后,据侯某说他投案自首的原因是担心被害人真的死了,是有悔过情节的,可回顾自其自首后的状态,麻木、嚣张、得意、不以为意显然对生命是一种漠然的态度,和他所说的担心害怕完全不同。
因此对于侯某的作案动机警方始终持着怀疑的态度,当时警局内部出现了两股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侯某杀人肯定是另有原因,他的样子就是在伪装,企图让警方误认为他患有精神疾病或是心理问题,这样就能够获得减刑,甚至洗脱故意杀人罪的嫌疑。
也有人觉得,侯某是真的精神不太正常,根据侯某家属的供述,出生在离异、重组家庭的他,存在心理阴影、心理疾病的可能性很大,警方不能因为他举止的怪异、动机的不清晰就否认这一点。
双方争论不休,是故,最终警方还是决定再观察观察再做判断,然而让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一观察出事了!
年1月13日,侯某被警方转移到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看守所内,怎料刚进去不到三个小时,侯某便用一块铁皮将监室内的一位刘姓犯人和一位韩姓犯人划伤,伤口长达十多厘米显然构成了二级轻伤。
侯某为何要攻击这两人呢?据现场的目击证人表示,侯某刚刚进入看守所,其余人还没来得及和他说话,只有最靠近他的刘某和韩某与其打了声招呼,没想到下一秒就发生了惨剧。
无故伤人、无故杀人,此时的警方在主观上已经偏向侯某患有精神疾病了,因此没再犹豫他们立刻请来了司法鉴定专家,前去鉴定侯某的精神状态。
鉴定结果很快出炉,据鉴定报告上显示侯某的精神状态十分矛盾,案发时他的头脑是清醒的,也就是说他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后续的检查中专家却发现他患有严重的人格障碍,什么是人格障碍呢?
学术上的意义是:人格障碍就是指明显偏离正常的行为方式,具有无法适应外界环境的性质,患病者的人格从内容和特质上呈现异常,在这种病症的趋势下,患者在生活中会十分痛苦,并且很有可能将这种痛苦转嫁给他人,从而给社会或个人造成不良的影响。
而用大家通俗易懂的话来解释就是,人格障碍患者都不太正常,他们会莫名地感到痛苦,为了缓解这种痛苦,他们就会选择伤害他人。
这种心理疾病一般常见于单亲、重组、家暴家庭之中,和侯某的情况十分吻合,那么既然如此患有人格障碍的侯某会被法院减轻处罚吗?
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在法律上确实有精神病患者不负法律责任或是减轻法律责任的条例,但人格障碍却不在其中之列,也就是说法院不会因为侯某轻微的精神问题,就对其施行减刑或是免于处罚的判罚。
这一结果出乎侯某和其家属的预料,尤其是侯父,他表示儿子之所以杀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与妻子对其没有尽到教育义务,这才导致其患上了人格障碍,他认为人格障碍就是精神病,在他的认知里精神病是不用坐牢的,所以面对法院给出的结论他自然表示不服。
而听闻自己将付全部的刑事责任后,侯某也是一反常态,他推翻了之前的供述随即表示,自己并没有对被害人下杀手,很有可能是在他前去自首的这段时间里,有第三者进入了现场对被害人实施了“补刀”行为。
闻言,警方立刻回到现场调取了案发前后附近的全部监控录像并进行逐一比对,但结果很显然,除了被害人与侯某外并没有第三人进入过现场。
侯某的说法被推翻,可即便如此他以及其父聘请的律师却还是始终强调着侯某的精神疾病,希望法院能够酌情减轻处罚,那么法院会不会听从被告方的意见呢?
答案是否定的,法院方面认为侯某的说法完全是在逃避罪责,杀人行为是在其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施行的,故不应减轻处罚,法院给出的最终判决如下,侯某因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且主观恶意较大,应数罪并罚,判处侯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准上诉。
随着法官的落锤,侯某也是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相应的代价,而这起诡异至极的案件也就这样终于落下了帷幕。
看完这个案子,小编真是觉得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候某固然罪大恶极,但受害人也着实奇葩,对于一个陌生人,她竟然毫无防范之心,能出事也算不得意外了。
我们永远不知道别人心里的在想什么,这个世界上好人很多,坏人也有,大家一定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任,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也不可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