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质性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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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人湖北精神障碍患者当街持刀砍人,致8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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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上午9时许,湖北孝昌县小悟乡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这些死伤的村民大多数都是中老年人,其中1人为其母亲。

8死1伤!血淋淋的数字让人心惊!

据红星新闻报道,嫌疑人卢某某是小悟乡桥湾村6组的一名中年男子,今年53岁。

妻子已去世多年,儿子目前十多岁。嫌疑人长期与年迈的父母住在一起。事发时,其父亲外出劳作,躲过一劫,而其80多岁的母亲未能幸免。

据村里的人说,嫌疑人有多年的精神病史,平时靠吃药控制,医院,但以前未出现过打人、伤人的倾向。

据权威媒体报道,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初筛为3级精神障碍患者。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后,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最终司法鉴定情况属实,卢某某为3级精神障碍患者,这就意味着他即使持刀杀死了8人重伤1人,可能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虽然他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伤者和死者的赔偿费用应由其监护人负责。但是,像卢某某这样的,母亲被砍死了,父亲80多岁了,其监护人没有相应的经济能力,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卢某某的妻子去世,孩子还没有成人,他的监护人大概率是他的父母。卢某某今年53岁了,他的父母基本上80岁左右了。作为一个80岁左右的老年人,自己照顾自己都费劲了,还让他们去监护一个50多岁,患有精神障碍的男人,无论从能力上,还是体力上都不具备条件。

很多精神障碍患者家人实际上根本不具备监管能力,医院治疗,也不对其约束。如果任其出现在公共场所的话,真是挺危险的。

精神障碍患者如果犯病,那个劲非常大,别说是80岁的老年人,就是年轻人,也制服不了他。而且他的认知还出现了问题,根本就不认人。有网友的家人就是被患这种病的人砍伤了。

有的网友说,患这种病的患者很难治愈,医院治疗较好。但关键是医院治疗,治疗费用也不菲,这笔费用家庭可能承担不起。

有的网友建议,将精神障碍患者集中管理,不得外出。我觉得这个建议好,尤其是对那些中重度以上级别的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能力又不足的,应该统一管理起来。精神障碍患者什么时候发病,谁都无法预测。犯病时危害性极大,而且还不承担刑事责任,有点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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