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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形写形中国书法的理论表述特点暨相应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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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炳在《画山水序》中提出了“以形写形,以色貌色”的美学命题,这不仅作为一种绘画策略,也体现在画论和书论之中。这种语言表达特色常常让书法学习者感到困惑。米芾曾在《海岳名言》中说道:“历观前贤论书,征引迂远,比况奇巧,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是何等语?或遣词求工,去法逾远,无益学者。”的确如此,前贤论书,往往采用比喻、征引的方法,即用形象化的描述性语言去表达对书法的感受,而对书法的理性阐释却着墨不多。

“以形写形”的表达方式,成就了中国书论。但是也造成了中国书法笔法遗失,固守成法,宗派体系禁囿等不良现象。这在书法教育教学中尤其需要注意,如果不能批判性地吸收,可能会倾向于泥古不化,或者偏向于丑陋狂怪。因此,从表象学的视角审视,“以形写形”的表达方式能够从中把握中国书论的特点,并且采取合适的教育教学方法。

表象是客观对象不在主体面前呈现时,在观念中所保持的客观对象的形象,和客观形象在观念中复现的过程。随着研究的深入,表象在不同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并且对研究的内涵有了新的拓展。例如年“表象文化论”在东京大学首创。文化表象研究就是研究“表象”这一具有普遍性的实践行为中所把握的文化事象。该理论认为,无论何种人类文化,都含有各自独特的表象体系,因此,“表象”这一实践性行为无不贯穿于任何一种文化之中。

对于表象的研究定位,有些人认为它属于感觉的研究,无法达到理性的高度。其实,表象和意志是一体的,对表象的研究符合认知的规律,能够让我们透过表象,达到对表象和意志的更深层次的理解。杨九诠在《学科核心素养与高阶思维》一文中就写道,“那么‘记忆、领会、运用’三个层次,是不是低阶思维呢?就拿第一层来说,如果生成于复杂情境,‘记忆’就能成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过程中信息筛选和提取的行动策略。这样的‘记忆’,就属于高阶思维。”由此可见,在整体认知背景下的记忆是高阶思维。同理,在整体背景下的表象是一种深度的表象。

在这里要指出的是中国传统美学理论中的另一种观点“以形写神”。个人认为,这两种观点并不矛盾,因为形中寓神,神以形显,两者互为一体,不可区分,“像显可征,虽愚不惑;形潜莫睹,在智犹迷”。所以“,形”是一种把握“神”的途径和方式。

从总体来说,中国书论具有如下的“表象”特点,让我们在教育策略的制定方面有所启示。

一、神秘化的模糊取向:如何正确理解书论

中国书论采用的表述形式是“比喻”式的,而且往往一带而过,并不做具体描绘。明代书法家项穆在《书法雅言》中写道,“拟行于云雨,譬象于龙蛇,外状其浮华,内迷其实理”,说明了这种表述的特点和流弊。例如颜真卿提出的“屋漏痕”,并未做过多的描述,后人常常不能释怀。明朝书法家李日华释曰:“屋漏雨,言相承溜下,滴滴不差移,而潴畜奔泻处有自然之变,不可预设,此在统视连行中得之。”这也是一家之言,后人常常有不同的体悟。而这种欲言又止,描写模糊,比况神奇的书写方式,成为中国书论的言语表达特征。为什么书法评论家会选择这样的表述方式?一方面,是书家往往据此作为进身之阶,家传之秘,不肯轻易授人。唐朝书法家孙过庭在《书谱》中就写道:“设有所会,缄秘已深;遂令学者茫然,莫知领要,徒见成功之美,不悟所致之由。”以此描述这种状况。项穆曾写道:“独子敬天资既纵,家范有方,入门不必旁求,风气直当专尚,年几不惑,便著高声。”这也能从旁佐证。从另一方面而言,书法之形难以用语言描摹。唐代书法家张怀瓘在《六体书论》中写道,书法“法本无体,贵乎会通”,又言“其趣之幽深,情之比兴,可以默识,不可言宣”。学书者采用的学习方法应是,“亦犹冥密*神有矣,不可见而以知,启其玄关,会其至理,即与大道不殊”,即摒弃感官,会之于心神,直达其书理。这样的学习方法有得意忘形,得鱼忘筌的取向。正是这种托物相喻、比况相类的描写手法,衬托出了书法艺术的神奇。这在一些艺术评论中也颇为常见。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我们所经历的最美好的事情是神秘,它是所有真正的艺术和科学的源泉。”保持对书法艺术的神秘感,正是书论表达的要旨。

对此的理解,即达到表象与意志的统一,可以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以意会像,即以意义去领会表象。例如唐代陆羽《释怀素与颜真卿论草书》记载:“素曰:‘吾观夏云多奇峰,辄常师之,其痛快处如飞鸟出林、惊蛇入草。又遇坼壁之路,一一自然。’真卿曰:‘何如屋漏痕?’素起,握公手曰:‘得之矣。’”其中对“屋漏痕”的理解,从上下文可见,是对“痛快”和“自然”的综合表述,是对笔势的比喻,因此明代文学家、书画家李日华的理解是比较契合原意的。另一种是以像征像,通过现象的比较(可以是比喻之像和书法作品之像,喻体和喻体之像),来达到意义的领会。例如颜真卿的《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记载:“又曰:‘力谓骨体,子知之乎?’曰:‘岂不谓趯笔则点画皆有筋骨,字体自然雄媚之谓乎?’”对于“趯”字的理解,多为“跳跃”“挑”。但是,我们联系上下文,这样的解释似乎并不具体和形象。颜真卿书以筋骨称之于世,趯笔不妨从其书法的典型笔画入手。如“勅”字(图1)

右边“力”中的竖弯钩,笔法从下按到拖行到突然提起,这样的运笔过程,显示了颜书的力量,而其中的“趯”笔正是这种笔锋的弹起。总而言之,用这样的方法来理解书论,才能对此有更加准确的理解。

在书法基础教育中,可以利用意象的“通感”作用,采用“打比方”的策略让学生领略其中的妙处,往往能够让学生把握住书法的主要特征以及本质规律。例如在教学行书伊始,学生往往采用楷书的笔法来书写,强调顿挫,无法体会其速度和节奏。这时,让学生比较行书的“行”和楷书的“坐”,学生就能发现行书亦侧亦正的笔画特点,以及笔画的停驻和呼应,这样的“行走特点”一经把握,学生就能“化楷为行”了。这样的方法在具体的临帖过程中,可以作为一种理解和记忆的策略。例如,篆书虽然笔法简单,但是如何让学生体会简单中的变化至关重要。因此可以让学生形成自己的“比喻体系”,归纳为“狷”“逸”“错”等不同的用笔方法,去体味不同的意趣。

二、去终极化的审美:如何评判书法的高下

纵观书论,无论是钟繇,还是王羲之,或者颜真卿,历代评论者对他们都会产生正反两种评价。例如王羲之,纵然享有“烟霏露结”“凤翥龙蟠”之誉,拥有“天下第一行书”之称的《兰亭序》,兼之一代帝王李世民为之所作的传论,但还是会受到一些评论者的非议。颜真卿在《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中写道:“逸少至于学钟,势巧形容,及其独运,意疏字缓。譬楚音习夏,不能无楚,过言不悒,未为笃论。”对于钟繇,李世民在《王羲之传论》中写道,“但其体则古而不今,字则长而逾制,语其大量以此为瑕”。而对于颜真卿,米芾评论为,“欧、虞、禇、颜、柳,皆一笔书也,安排费工,岂能垂世?”“颜鲁公行字可教,真便入俗品”。即使是对同一位书家,评论者在不同的时间段也会做出不同的评价。例如董其昌评价赵孟頫的书法,早年评为“赵书因熟得俗态”,晚年评为“始知吴兴之不可及也”。这种毁誉参半的评价,说明艺术作品价值的多元性,也说明了评价者的好恶影响了对书法的评价。这固然有个人的主观偏见,如米芾就对颜真卿“小字展令大,大字促令小”颇有非议,认为将“一字肥满一窠”是妄作。这显然是对颜真卿书论的误解。苏东坡有一语,似为解答,“大字难结密,小字常局促”。

然而这种前后不一致的评论,也引发了学习者从“现象”本身入手,促进审美思想的自我生成。这种审美的方式是属于“现象学”领域的。徐复观曾经归纳了胡塞尔的现象学研究方法:“上面所说的‘原地能与的意识’,‘意识的固有存在’及‘意识领域’,都是超越的意识。”即能够让我们直接回到书法作品本身,将不同的论点进行“悬置”,并且通过“意识流”的共同作用,进行综合性的判断。中国书论的这种“去终极化”,以开放的面貌呈现出它的独特,就是这种不确定性,引领学习者在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对象时,能回避学习对象的书法面貌,从而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创作风格。

这在教育中带给我们的启示是:我们不妨采取“保留”的态度去看待书法评论,一方面在临帖时选择适合自己的书体和范本,利用性格的相近性原理进行学习;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对临帖进行创造性的学习。纵观历代书家临《怀仁集王羲之书圣教序》,都会带上自己的风格特点。例如朱耷临习此帖,就对笔画和结构进行了一定的夸张,形成了自己的面貌。因此,我们在注重临摹的同时,不能忘记进行自我的理解和创造,在临帖的同时,写出自己的风格。

三、崇古的价值标准,如何古今并用

在对待古今书法家的态度上,书法评价家往往采用“今不如古”的论点。如萧衍在《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中写道,“羲之有过人之论,后生遂尔雷同”“又子敬之不迨逸少,犹逸少之不迨元常”。对书家、画家进行排位,便成为书论的一种表达方式。唐朝书法家孙过庭直指这种评论方式为“得其纲纪”。而后世论书,一般延循此理。有些书法家尝试对“古今”进行结合,例如赵孟頫在《兰亭十三跋》中写道,“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右*字势,古法一变,其雄秀之气出于天然,故古今以为师法。齐梁间人,结字非不古,而乏俊气,此又存乎其人,然古法终不可失也”。从古法中汲取营养,也影响了清代“尊碑”的审美取向。阮元在《北碑南帖论》中写道:“羲之隶书,世间未见也。”他认为:“而其书碑也,必有波磔杂以隶意,古人遗法犹多存者,重隶故也。”阮元在书论中指出了“崇古”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前人书迹的失传,造成了方法的失传。那么,为什么书法这种艺术形式,如此重视“崇古”呢?为什么后人无法“超越”钟繇和王羲之呢?其原因就在于中国书法创作历来是与人的精神相统一的,当一种书体趋于成熟,就形成了它的独特性,再加上书法精神的内隐性,难以言说,很难进行重复,因此就出现了超越难的现象。久而久之,这种影响力就熔铸成一座“丰碑”,阻挡了后人前进的步伐。

而从“古”溯流而上,再顺流而下,能够上期源头,下临无限,形成自己独特的书法面貌。这种“崇古”的方法,有其合理性。他能够形成“意识流”,达到对书法美的本质把握。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通论》一书中写道:“这些体验通过意义关联体,通过对同一个有时这样显现,又是那样显现的,直观呈现的或在思维中被规定的对象的无所不包的统一意识,而彼此联结起来。”因此,从传统入手,向古人学习,成为一条“深得人心”的书学道路。

这对教育的启示是,可以采用临、创结合的学习方式:边临边创,或者临中有创(摩帖、临帖、背临、意临等等),达到循序渐进,古今结合的效果。一方面,我们要吸收住古代书法丰富的营养,让学生形成对“六体”的全面了解,学会容纳贯通;另一方面,也可以适度吸纳其他的艺术形式,以拓展书法的学习空间。例如在书法教学中,补充徐冰的装置艺术《天书》,欣赏一些现代书法作品,或者在美术活动中融入书法主题,以拓展学生对“像”的感知空间。

四、重视人的因素:如何人书俱“老”

对于书法拟人的发现,是书法精神的一条内在线索。萧衍在《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中写道:“张芝、钟繇,巧趣精细,殆同机神。”“气”“神”“势”“形”“力”等便成为判断书法作品高下的标准。徐复观曾经提出过“人伦”的观点,认为“‘韵’和骨气之‘气’一样,都是直接从人伦品鉴上转出来的观念”。这在米芾文章中也有相似的论点,他在《海岳名言》中写道,“故吾所论,要在入人,不为溢词”,字“变态贵形不贵苦,苦生怒,怒生怪;贵形不贵作,作入画,画入俗,皆字病也”。从中可见,书法精神就是人的精神。*庭坚在《山谷论书》中更是以人喻书,“虽然,笔墨各系其人,工拙要须其韵胜耳,病在此处,笔墨虽工,终不近也”。他认为人格决定气韵,在书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又道:“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致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他认为用圣人之学扩充道义,以学养气节陶泳灵府,方能脱俗。“若有心与能者争衡,后世不朽,则与书工艺史同功矣。”他认为书法是心手相应的艺术。姜夔在《续书谱》中言道:“所贵熟习兼通,心手相应,斯为妙矣。”他认为,书学之道,就是熟练后的自如状态。中国书论中,极其强调人的因素,突出书法和其他艺术的综合性,与人的成长的同步性。

重视人的因素,在于统一表象和意志,获得两者的共同提高。叔本华曾经说过:“既是说在作为表象的世界中已为意志举起了一面反映它的镜子,意志在这面镜子中得以逾益明晰和完整的程度认识到它自己。明晰和完整程度最高的就是人……”正是这种对于人的因素的重视,使得表象和意志统一起来,使得各种审美元素综合起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的确如此,一些大家虽不意于书,但由于其学养深厚,故落笔不凡,如鲁迅、傅雷皆如此。

我们的书法教育要注重广采博取、兼收并蓄。注意书法和其他学科知识的融合,与自身品格修养的贯通,达到“字如其人”的高度。在我们以往的书法教育中,往往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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