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重性精神疾病慢病门诊审核工作开始了!定医院
一、符合享受新农合慢病门诊条件:
(一)年度已经取得我市新农合慢病门诊资格的人员(简称复检);
(二)新申报人员需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纳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分裂情感、偏执型分裂症、精神发育迟滞所致精神障碍。
2、既往有住院病史,病程在一年以上者。
3、未进行住院治疗,患者符合重性精神疾病诊断,曾多次进行门诊跟踪治疗者。
二、需携带资料:
1、患者身份证复印件2份;
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3、农村合作医疗卡;
4、住院病志复印件一份(与申报病种相符合);
三、鉴定检查项目
1、血化验
2、心电图
3、精神专科量表测查
温馨提醒:请晨空腹体检,医院准备早点。
四、体检鉴定费用:元/每人
五、补偿流程:
对于符合特定慢性病参合患者持慢性病门诊手册、合作医疗卡及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就诊,医疗费用(药品和相关辅助检查)补偿比例为70%,每人每年最高补偿不超过元。
六、审核体检日期详见附表;每天上午7:30——11:00
七、体检鉴定地点:医院一楼(药房西侧)
七、-;(王院长)
重症精神病
慢病特定门诊鉴定日期安排
乡镇(社区)
鉴定时间
长山镇
7月8日
长山镇东尖山
7月8日
北井子镇
7月9日
椅圈镇
7月10日
椅圈镇马家岗
7月10日
十字街镇
7月11日
新农镇
7月11日
合隆满族乡
7月11日
龙王庙镇
7月12日
小甸子镇
7月12日
长安镇
7月12日
前阳镇
7月15日
马家店镇
7月16日
大东区、新兴区
7月17日
菩萨庙镇
7月17日
新城街道办事处
7月17日
孤山镇
7月18日
*土坎镇
7月19日
黑沟镇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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