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精神卫生法》,年5月该法正式实施,填补了我国在精神卫生立法方面的空白。
从年启动立法开始,到《精神卫生法》的最终发布经历了27年。
《精神卫生法》的内容共七章八十五条,其中写到“开展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的活动,适用本法”。
不过,《精神卫生法》在针对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方面的保障内容不够全面和细致,比如对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的准入条件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推行心理健康服务水平的提升缺乏细致的界定。
针对这个问题,近几届的全国政协会议中,都有政协委员就设立《心理健康促进法》、《心理师法》等的立法工作进行提案,但是得到的答复都是国内还没有建立起坚实的立法工作基础。
除了全国性法律之外,部分地区通过制定或修订地方性法规,对心理健康服务规范管理进行了探索,比如浙江省出台的《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从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就心理健康服务的保障做出了一些规定,比如:条例在全国率先将心理健康体检纳入体检常规项目;条例规定设立全省统一的二十四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和心理健康互联网服务平台。
除了法律规定之外,国家卫健委于年12月会同其他21个国家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
这是我国首个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宏观指导性意见。
《指导意见》的内容包括了各类心理健康服务、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多方面。
可以说,目前真的与心理健康相关的全国性法律就是《精神卫生法》,下文就摘录了该法律中与心理健康相关的条文内容。
《精神卫生法》中与心理健康直接相关的内容摘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心理援助的内容。
发生突发事件,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